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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陜西咸應急發〔2019〕27號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能源金貿園辦,局機關各室:
現將《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
(試行)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陜應急發〔2019〕212號,以下簡稱“三項制度”)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推進新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提高執法效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全面依法行政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在新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中全面落實“三項制度”,確保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行為規范有效,做到執法信息公示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著力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水平和工作質量。
三、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一)強化事前公開
1.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辦國辦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陜西省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陜政辦發〔2016〕15號)等要求,統籌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事前告知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等工作。在新區網站安全生產公示欄,事前信息公開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可采用文字、圖表等形式,及時公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并進行動態調整。(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審核、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2.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以下內容:
(1)執法主體。在新區網站公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分工、權力清單、執法事項清單、服務指南以及執法人員名單及其執法證號等。(局辦公室、執法支隊落實)
(2)執法依據。逐項公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以及年度執法計劃等。(局辦公室、執法支隊落實)
(3)執法權限。公示新區應急管理局權責清單列明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事項。(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4)執法程序。公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具體程序,包括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各類行政執法流程圖等。(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執法支隊落實)
(5)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公示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頻次等內容。(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執法支隊落實)
(6)救濟方式。《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規定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救濟權利、救濟程序相關內容。公示告知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聽證權、陳述權、申辯權和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定權利和救濟途徑。(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局相關科室落實)
(7)監督舉報。公開新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地址、郵編、舉報電話、郵箱及受理反饋程序,及時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的監督。(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二)規范事中公示
1.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告知、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局相關科室分工落實)
2.推行行政許可事項網上辦理。行政許可服務窗口應主動公示崗位信息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局辦公室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三)加強事后公開
1.在以新區應急管理局名義作出執法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應向社會公布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2.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撤銷、更新機制。對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及時撤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局辦公室審核,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3.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新區應急管理局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新區網站公開本機關上一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做好行政執法數據質量控制工作,加強行政執法統計數據的分析運用。(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落實)
(四)執法公示要求
1.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實施主體。堅持“誰執法、誰公示”原則,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層級管理要求及時通過新區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各種平臺,向社會公開本單位行政執法基本信息和結果信息。(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配合落實)
2.建立執法公示審查發布機制。對擬公示的行政執法信息要依法進行審查,經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發布;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確需公開的,作區分處理后公開。(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配合落實)
3.執法信息公布時限要求。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屬于本實施辦法規定需要進行公開的各項行政執法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予以公布。
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自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配合)
(五)強化公示監督
1.建立健全執法公示考評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執法支隊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配合)
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要求公示、選擇性公示、更新維護不及時等問題,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執法支隊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配合)
四、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一)完善文字記錄
1.局各相關科室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制定的安全生產執法文書樣式文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式樣》(2016年版)記錄執法活動,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的使用。(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2.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各類行政執法流程圖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3.現場檢查前,必須明確執法檢查事項和內容,并據此制作《現場檢查方案》。執法檢查各環節正確選擇和使用相應的執法文書,不得缺失和遺漏;嚴格按照執法文書樣式,執行執法文書制作規范,參考執法文書模板制作執法文書,對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描述做到事實清楚、格式統一、內容完整、用語規范,適用法律法規正確。(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二)規范音像記錄
1.對行政相對人實施現場檢查、調查取證、舉行聽證、文書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執法過程,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音像記錄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1)反映企業名稱、概貌的標志性建筑;
(2)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介紹執法目的、意義、重點及相關要求時;
(3)依據現場檢查方案對企業現場必查區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時;
(4)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相關人員通報執法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
(5)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應履行的義務及應當執行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6)行政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就所需調查的問題進行詢問時;
(7)現場勘驗時;
(8)企業相關人員在現場檢查記錄或相關執法文書上簽署姓名和意見時;
(9)對企業采取現場處理措施時;
(10)調查取證中調取原始憑證確有困難,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11)抽樣取證不能提取原物,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12)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或當場收繳罰款等容易引起行政爭議時;
(13)以留置送達方式將執法文書留置在當事人的收發部門或者住所時;
(14)以公告送達方式送達執法文書時;
(15)對企業現場進行執法復查時;
(16)其他應當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
2.對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物品(設施、設備)查封、扣押,抽樣取證等直接涉及行政相對人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以及向行政相對人通報行政執法意見等關鍵環節,應全程進行音像記錄。
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的關鍵證據應當進行音像記錄,做到證據采集合法,證據確鑿,證據鏈閉合。
3.以下情形可以不采取音像記錄:(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1)在爆炸危險區域實施執法檢查未配備符合防爆規定的音像記錄設備時;
(2)涉及軍事、商業、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時;
(3)其他不適宜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
4.建立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局相關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音像記錄制作完成后,及時上傳至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或儲存在專用存儲器集中管理。
5.音像記錄行政執法應當言語文明禮貌,行為合法規范,客觀、真實反映執法活動有關信息。
6.按照工作必需、厲行節約、性能適度、安全穩定、適量夠用的原則,結合行政執法實際情況,配備音像記錄設備。
(三)嚴格記錄歸檔
1.行政執法活動自結案之日起30各個工作日內,各相關科室要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形成的反映行政執法真實情況、體現行政執法過程、具有保存價值的全部文字和音像記錄資料形成相應案卷,及時歸檔,確保所有行政執法事項有據可查。(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行政執法檔案包括行政處罰案件檔案,無立案、無行政處罰的執法檢查檔案,加強和改善安全監管建議書(安全管理意見書)檔案等。(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記錄信息,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權限進行歸檔管理。(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3.使用檔案級光盤、硬磁盤等耐久性好的載體,存儲執法活動中形成的音像記錄,將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音像記錄進行集中儲存。(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行政執法檔案的保管期限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建立健全基于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執法流程清晰、數據鏈條完整、數據安全可靠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局辦公室、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四)發揮記錄作用
1.開展執法文書審查、執法案卷評查、評議考核和對記錄資料的統計分析等活動,確保記錄信息的真實性、規范性,發揮記錄信息對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作用。同時,及時發現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措施,改進工作,依法公正維護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執法支隊牽頭,局相關科室配合)
將安全生產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實施情況納入依法行政及執法評議考核范圍,通過行政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對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進行監督。(執法支隊牽頭,局相關科室配合)
2.建立健全執法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規范調閱使用工作流程,嚴格調閱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閱和使用執法記錄信息。(局辦公室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對違反規定泄露、故意毀損、隨意修改刪除行政執法記錄信息,以及不按規定儲存致使行政執法記錄信息損毀、丟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局辦公室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五、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一)明確審核機構
1.為做好重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新區應急管理局成立安全生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執法支隊,負責安全生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事務。(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2.安全生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應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對涉及重大法制決定的復雜疑難法律事務,可通過建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二)明確審核范圍
1.局相關科室在作出重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前,必須經過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法制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行政執法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需要現場采取有關緊急措施確保安全的,可先執行相關措施,后進行法制審核。(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2.重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范圍:(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分工落實)
行政許可類
(1)撤銷行政許可的;
(2)其他行政許可產生爭議的。
行政處罰類
(1)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的;
(2)吊銷有關許可證、撤銷有關執業資格或者崗位證書的、降低資質等級的;
(3)適用一般程序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即對公民處以2萬元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以上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價值相當于上述規定的數額的;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決定進行糾正的;
(5)作出行政賠償或者不予行政賠償決定的;
(6)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
(7)納入聯合懲戒對象的;
(8)其他重大、復雜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強制類
(1)對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
(2)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強制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措施的;
(3)對當事人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的加處罰款等措施的;
(4)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執法決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行政強制。
我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和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的需要,將適時調整需要審核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類別和范圍。
(三)明確審核內容(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1.主要內容:
(1)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2)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3)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材料是否齊全;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
(5)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
(6)行政執法文書是否齊備、規范;
(7)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8)其他依法應當審核的事項。
2.審核決定:
行政執法承辦人員將《案件處理呈批表》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建議,以及相關證據、資料提交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審核情況,按不同情形提出法制審核書面意見:(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分工落實)
(1)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正確、定性準確、裁量適當、程序合法的案件,提出同意的意見。
(2)對定性不準確、適用法規不當、裁量處罰不當的案件,提出變更或修正意見。
(3)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建議退回,補充調查或不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意見。
(4)對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提出糾正意見。
(5)對超出管轄權的案件,提出移送意見。
(6)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建議辦案人員不予行政處罰;對違法事實不成立,建議銷案;構成犯罪的,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撤銷行政許可不能成立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見并說明理由。
3.行政執法機構或承辦人員應對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作出相應處理后再次報送法制審核。(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分工落實)
(四)明確審核責任
1.局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重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
2.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收到相關資料后,于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延長5個工作日。(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分工落實)
法制審核以書面審核為主,必要時可以向當事人了解情況,也可以調查取證。
3.行政執法機構或承辦人員與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對審核意見不一致時,可以組織有關專家、法律顧問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論證,由局務會集體討論決定。(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4.行政執法機構或承辦人員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執法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對法制審核意見負責。(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5.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和審批行政執法決定的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導致行政執法決定錯誤,應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局辦公室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視“三項制度”推行實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工作落實。科室負責人是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抓好組織實施,確保“三項制度”全面推行并取得實效。(執法支隊牽頭,局相關科室分工負責)
(二)細化工作措施
執法支隊牽頭定期匯總局各科室“三項制度”實施情況,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監督等制度建設,積極做好相關制度銜接工作,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要把貫徹實施“三項制度”與“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結合起來,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有效提高執法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執法支隊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三)強化教育培訓
局教育培訓中心要將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建設納入年度執法人員培訓計劃,健全執法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鼓勵和支持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距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局相關科室配合)
(四)加大宣傳力度
局各室要強化宣傳貫徹,確保全體行政執法人員熟悉掌握“三項制度”的具體要求,營造推進落實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局相關科室負責)
(五)加強督促檢查
局督查考核辦公室要將“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范疇,建立推進實施情況通報和評估制度,積極推行行政執法示范科室建設,對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及人員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依紀依法問責,充分調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積極性、主動性。(局相關科室負責)
(六)強化智能應用
抓住當前深入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利契機,將“三項制度”納入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信息化總體工作;借助陜西省安全生產監控平臺和移動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從現場執法檢查、執法辦案、行政處罰、執法公示等流程做到信息化,做到檢查證據即拍即傳、即時視頻通訊,實現現場查驗記錄的無紙化和智能化管理。依托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深化應用,通過提前預警、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升安全生產執法科學化、規范化、智能化和風險防范水平。(局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配合)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能源金貿辦也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根據《陜西省應急管理廳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陜應急發〔2019〕212號)及新區應急管理局實施細則,制定本級單位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于2019年12月底前報新區應急管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