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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求,現將《西咸新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要點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和省、市關于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相關工作要求,促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建立健全全區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著力提升全區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二、主要內容
《西咸新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共計八條,針對新區各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動態調整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并明確西咸新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三、辦法條款解讀
第一條,總則。主要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
第二條,事項清單范圍。明確了政務服務事項包含的具體內容及具體適用范圍。
第三條,動態管理范圍。明確了政務服務事項及自貿區事項均適用本《管理辦法》,并對動態管理適用內容進行了規范統一。
第四條,動態調整情形。規定了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具體調整情形。
第五條,調整流程標準化。明確了對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申請、審核、審議、發布、備案等程序的“全鏈條”標準化管理方式和具體要求。
第六條,對外服務標準化。規定了同步更新實體大廳及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相關時限及相關職能部門職責,確保實行同源管理、同源發布。
第七條,監督評價標準化。明確了全流程監督標準及監督部門。
第八條,附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實施時間和負責解釋單位。
解讀《西咸新區行政審批專用章使用管理規定(2022年修訂)》
新區、新城、鎮街三級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應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以滿足窗口現場辦理和限時辦結的需要,提高辦事效率。行政審批專用章的具體使用范圍:
(一)對新區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的事項,作出批準、不予批準、撤銷批準的行政決定;
(二)新區內設部門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作出批準、不予批準的行政決定;
(三)各新城管委會行使的政務服務事項,作出批準、不予批準、撤銷批準的行政決定;
(四)各鎮街便民服務站集中行使的政務服務事項,作出批準、不予批準、撤銷批準的行政決定。